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年2月14日-2月17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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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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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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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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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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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试验平台一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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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长客路2001号(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原煤场位置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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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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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鑫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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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长客路2001号(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原煤场位置东侧),建设电解槽测试平台及氢电混合动力系统组合测试台,试验设备均采用集装箱式放置在既有硬化场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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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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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本项目纯水制备设备排水经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经园区管网排入合心镇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各集装箱底部均带有供暖设施(为电加热方式),供冬季生活采暖。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脱氧剂由厂家进行更换及回收,不在厂区存储;电解槽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液排入储罐暂存,待运营时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一次危废鉴定,针对鉴定结果对废液进行合理处置,若鉴定为危废则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经鉴定不属于危废则排放至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合心镇污水处理厂;废液压油暂存在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危废暂存点,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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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