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年1月23日-1月24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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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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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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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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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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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荣祥供热有限公司热水锅炉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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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荣祥路与长城街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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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荣祥供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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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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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长春市绿园区荣祥路与长城街交汇处,将现有1台20吨燃煤锅炉改造为1台15吨生物质锅炉,另将现有已停用去功能化的1台10吨燃煤锅炉改为1台10吨生物质锅炉作为备用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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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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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现有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锅炉排污水、软化水排水用于浇渣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由1台15吨生物质锅炉和1台10吨生物质锅炉(备用炉)产生,配套陶瓷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烟气经45m 高烟囱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物质锅炉灰渣、除尘灰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锅炉及其附属设施维修保养委托第三方进行定期养护,产生的固废由第三方公司收集处置,不在厂区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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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