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
本项目纯水制备废水用于地面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门诊病人及陪同人员废水、住院患者及陪同人员废水、医疗废水、污洗间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串湖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冬季供暖为集中供热;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喷洒除臭剂处理后以无组织排放,要求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备用柴油发电机运行废气引至楼外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栅渣、污泥等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纯水过滤更换的石英砂、废活性炭由设备厂家更换后直接回收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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