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年3月13日-3月14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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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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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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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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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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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胜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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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集智路1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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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胜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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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睿彤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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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绿园经济开发区集智路1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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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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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食堂废水通过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排入西新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冬季生活供暖为电锅炉,生产用热为电加热;食堂油烟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经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锯床、铣床工艺产生的废气,由于废气产生量极小,且机加设备分布较分散以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界排放浓度,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厂房外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含油抹布手套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油桶、废导轨油、沾染废切削液的金属屑等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油渣、餐厨垃圾由能签订餐厨垃圾协议的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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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