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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制拟审批公示24001】长春市金玉丰源豆制品加工有限公司豆制品产能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4-01-25 09:26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绿园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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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125-126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长春市金玉丰源豆制品加工有限公司豆制品产能扩建项目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裴家村(皓月广场西2.6公里处道南)

长春市金玉丰源豆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吉林省友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绿园区西新镇裴家村(皓月广场西2.6公里处道南),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增加豆泡种类及产能;扩建后年新增干豆腐200t/a,豆泡 300t/a;新建1台6t/h 生物质锅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新增生产废水、锅炉废水、软化水系统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园区管网排入西新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生活供暖依托厂区现有热源,生产用热新增1台6t/h 生物质锅炉保障,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烟气经35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炸豆泡油烟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经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4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垃圾;锅炉灰渣、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杂质(大豆去杂过程中产生的砂子、土块)、新增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新增豆渣外售;废布袋由供应厂家回收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厂家进行维护更换、回收处置。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