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锅炉排水经园区管网排入西新污水处理厂。
(2)废气
①锅炉烟气 冬季生活供暖及生产用热由1台1.4MW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提供,烟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②涂胶废气 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不低于 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③焊接烟尘 经设备自带焊接烟尘净化机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废胶桶集中收集暂存于公司现有厂区危废贮存点,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设备维修委托专业部门负责,产生的废物由维修公司直接带走,不在厂区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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