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排入西新污水处理厂。
(2)废气
①打磨粉尘经 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湿式加工过程产生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要求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要求满足(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②食堂油烟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经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合格件、金属废料属集中收集定期外售;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利用过程属于豁免清单中(存储过程应按照危废存储),统一收集后外售铸造公司进行利用;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润滑脂、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包装桶、废润滑脂包装桶、废切削液包装桶、废冷却液包装桶等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餐厨垃圾、废油脂由能签订餐厨垃圾协议的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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