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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制拟审批公示23028】长春市精工义齿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3-12-05 10:32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绿园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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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125-126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长春市精工义齿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9367号(长农公路4km处)

长春市精工义齿有限公司

吉林省博瀚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绿园区青年路9367号(长农公路4km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模型修整废水、清洗废水、去蜡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排入兰家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车金粉尘、修整打磨粉尘、车瓷粉尘经室内吸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砂抛光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蜡型废气、充胶废气通过车间内设置排风扇、加强通风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要求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废石膏、废锆块、废砂、废蜡、沉淀池沉淀物、吸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物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委托设备厂家进行更换和维修,产生的危险废物由设备厂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