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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23025】吉林仲德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3-11-01 10:19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绿园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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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111-112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吉林仲德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西环城路交汇处“丰和西郡一号楼”

吉林仲德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长春市鑫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绿园区皓月大路与西环城路交汇处“丰和西郡一号楼”,项目为专科医院,设置床位240张,日门诊量预计达到300人次(109500 人次/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医务人员生活污水、住院病人废水、门诊患者废水、检验室废水、洗衣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自建污水污水处理站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西郊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汇入新凯河

2)废气

本项目冬季供暖为集中供热;污水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加盖密闭、投放除臭剂、加强通排风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要求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外包装纸壳)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废空调过滤介质定期由厂家更换并回收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清掏后直接运走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医疗废物(一次性医疗器具、术后废弃物、棉球、纱布、胶带、废检验试剂等)、危险废物(废紫外灯管)等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