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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23015】绿园区宠康动物医院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3-08-11 10:31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绿园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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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811-814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绿园区宠康动物医院建设项目

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68号大众花园2期2栋106室

绿园区宠康动物医院

吉林省博瀚实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68号大众花园2期2栋106室主要为动物美容、诊疗治疗(手术治疗包括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绝育手术等),计年接诊生病动物900 只、美容洗澡动物每年1500只(每日5只)、寄养动物每年5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动物诊疗废水不含铬、氰及其他特殊废水)经自建污水设备(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后,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要求后,与美容洗澡废水、清洁废水、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西郊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冬季供暖为集中供热。医院宠物诊疗、宠物住院宠物寄养(暂留)会产生异味,采取加强医院通风及时对医院内部进行清扫、垃圾及时清运、定期消毒和喷洒空气清新剂等措施,要求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美容区废毛、动物指甲、宠物粪便生石灰消毒后收集至密闭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废物:棉球棉签纱布一次性注射器及针头动物组织、废弃药物(淘汰、变质或被污染)、废液废渣等按危废标准设置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诊疗情况下动物病死由动物主人自行带走,动物尸体不在医院存储。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