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
本项目塑料清洗废水、药板清洗废水全部循环使用,待不能满足回用要求时,塑料清洗废水、药板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直接排放标准后,与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并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兰家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
①工艺粉尘 粉碎工艺粉尘先经密闭集气装置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标准要求。
②工艺废气 造粒挤出及注塑废气分别经集气罩+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2#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③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净化后的油烟经符合高度要求的排气筒排放,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废过滤网片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合格塑料、过滤出不可回收废塑料渣外售;泥沙杂质经晾晒脱水后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成品检验工序不合格产品、布袋回收粉尘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活性炭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油脂、厨余垃圾由能签订餐厨垃圾协议的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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