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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地面清洗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市政下水管网,地面清洗废经污水站处理后,满足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及《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中表2标准,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串湖。
(2)废气
①焊接烟尘 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制要求。
②喷漆废气 本项目喷漆和烤漆过程产生的废气,项目采用密闭的喷烤漆房,喷烤漆房含配套的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采用纤维棉+活性炭吸附装置,经过处理装置(去除率95%)处理后,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③打磨废气 打磨工序将产生一定量的粉尘,经收集后由移动式小型除尘器处理,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锅炉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收集粉尘、废金属零部件、废旧轮胎、废包装材料外售;漆渣、废漆桶、废纤维毡、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旧电子元件、含油抹布、污泥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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