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0年7月16日-7月20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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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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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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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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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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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天枫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异地新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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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双丰东路2300号综合楼101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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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天枫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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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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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租用厂房,厂房面积840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年产分离叉轴14.6万件,惰轮轴10.6万件,行星轮轴19万件,行星齿轮轴1.2万件,轮边花键轴叉3.6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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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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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西郊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凯河。
(2)废气
本项目车、铣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金属屑尘,此部分机械加工采取半密闭式加工,厂房东侧窗户密封,且机加阶段主要产生金属废屑,金属废屑比重较重,绝大多数直接沉降,及时清理,因此,金属粉尘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来自于机加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车间内进行合理布局以求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如将设备安置在车间中部或远离厂界的位置,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以减轻各类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边角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卖处理;废油抹布、黏油废手套属于豁免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切削液、废机油、废包装桶,本项目设有危险废物暂存区,定期由相应有资质单位到厂区收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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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