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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20026】长春市金玉丰源豆制品加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0-05-18 15:1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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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0518-520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5(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长春市金玉丰源豆制品加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裴家村(皓月广场西2.6公里处道南)

长春市金玉丰源豆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吉林省中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年产干豆腐量2000t,其中原环评产量为150t(已办理环评手续),另增1850t/a。,并将燃煤锅炉改为4t/h的燃气锅炉、新建日处理400t的污水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三部分,一是为豆制品生产用水、二是生活用水、三为锅炉用水以及软化水系统用水,废水排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由市政排水管网排入西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①本项目建设24t/h的燃气锅炉(一备一用)用于厂区内生产用热。根据监测结果可知,SO2未检出;NOX排放浓度为82mg/m3、排放量为0.45t/a;颗粒物排放浓度为8.1mg/m3、排放量为0.044t/a,产生的烟气经20m高烟囱排放。其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本项目建设日处理水量为400t的污水处理站。根据检测结果(NH3H2S均未检出)可知,在喷洒生物除臭剂后恶臭气体排放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应标准值。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锅炉、污水站的运行噪声。通过采用低噪音设备、并在基础做减振处理、封闭隔声处理等措施后,经墙壁、围墙和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4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豆渣、砂子土块、生活垃圾、废滤料以及污泥。豆渣存放于豆渣暂存间后外售作饲料;产生的砂子、土块等用于垫路;生活垃圾存放于垃圾桶内,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树脂属于危险废物(HW13),更换后直接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污水站产生的污泥由环卫部门清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