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均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可直接通过市政管网排放,进入长春绿园西新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汇入新凯河,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 废气
①喷漆废气 喷漆室、烘干室,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油漆均为水性漆,水性漆的主要成分为水性树脂与去离子水,不含苯、甲苯等有机溶剂。喷漆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漆雾、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先经催化燃烧装置自带吸附过滤处理后经由催化燃烧处理,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催化燃烧过程采用低温无焰燃烧,不会产生氮氧化物,无环境污染。
②烘干废气 烘干室采用红外线双管烤灯对喷漆后的产品进行烘干,使漆膜由内到外固化。烘干时主要产生含非甲烷总烃与二甲苯的废气,根据《烘干工序有机废气源强估算比较》,烘干时所产生的有机废气量为喷漆废气的30%,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为0.06t/a,二甲苯产生量约为0.006t/a,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先经催化燃烧装置自带吸附过滤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喷漆工艺过程中,在生产的生产条件下,噪声级在60~75dB(A)之间。采经消声减振、墙体隔声,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漆桶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油漆桶危废标准进行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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