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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19055】长春一汽实业递宏鑫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9-11-26 09:4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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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191126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6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长春一汽实业递宏鑫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81号

长春一汽实业递宏鑫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长春一汽实业递宏鑫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现厂区占地面积14483㎡,建筑面积10205.5㎡。公司主要生产汽车冲压零件、焊接零件、装配零件、机加零件等,是一汽集团重要的冲压件生产基地。厂区现建设有机加车间、冲压车间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到西郊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向水体直接排放。对周围水体环境基本无影响。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气。焊接烟气环评建议配备过滤效率达99%的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净化后的烟尘排放浓度可下降至0.76mg/m3。由于项目焊接烟尘产生量很小,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直接排放,周界外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净化后的焊接烟尘对车间内的职工操作环境和周围空气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过隔声、消音、减震、吸声等措施进行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区、4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铁屑、废钢材、废滤芯、焊渣、废机油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铁屑、废钢材以及焊渣回收并外售;废滤芯可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经以上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