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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19051】长春鸿宇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9-10-18 13:57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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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191018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6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长春鸿宇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岳家村

长春鸿宇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吉林省境环景然科技有限公司

 长春鸿宇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岳家村。本项目租用个人已建成的厂房,项目占地面积3500㎡,建筑面积1600㎡。项目主要从事轨道客车配件维修加工及喷漆,其中轨道客车配件维修加工量约为1000/年;喷漆面积约500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职工日常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水帘废水和锅炉定排水;水帘废水循环利用,贮水池中废水每年清理一次,当作危废处理;锅炉定排水废水用于地面抑尘,不外排。本项目区域污水管网尚未接通,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待区域市政管网接通后排入市政管网,经管网排入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2)废气

  ①锅炉烟气

  生活供热为0.5t/h生物质颗粒锅炉,燃烧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约为90%,经处理后污染物烟尘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应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所排放的烟气经高20m的烟囱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喷漆、烘干废气

  本项目喷漆工作间设有1条喷涂线,位于密封喷房内。喷漆过程采用水帘吸收漆雾,再经废气处理措施(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生产车间内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物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20mg/m33.5kg/hVOCs120mg/m310kg/h),经车间15m高排气筒外排,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③金属粉尘

  项目采用切割及加工打磨时会产生金属粉尘,金属粉尘粒径均大于100微米,具有密度大,易沉降的特点。该类粉尘一般沉降到工作台附近5m范围内,基本沉降在车间内,形成的粉尘量很少。该类粉尘应及时清扫,集中堆放,定期外售,在金属粉尘堆放过程中为避免二次起尘,应密封堆存。经此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焊接烟尘

  焊接过程主要污染物为烟尘,是由金属及非金属物质在加热的条件下产生的蒸汽经氧化和冷凝形成的。本项目焊接方式主要为二氧化碳焊,使用实芯碳钢焊丝,焊接过程在车间内进行,且为间歇排放,烟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少量烟尘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切割机、电焊机、砂轮机等,设计中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产噪设备安装均采取防振减噪措施,设备房门采用密闭隔音门(隔声量为20dB(A)左右)。所有产噪设备基础均设减振垫。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条件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下料工序产生的金属废料和金属屑、焊接产生的焊渣和焊条头、喷涂过程产生的废漆桶和漆渣、废气治理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垃圾。金属屑和金属废料、焊接过程焊条头和焊渣堆存于厂房内一般固废存储区,定期外售。废漆桶、漆渣和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可回收的再利用,不能回收的生活垃圾倒入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送往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