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3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19年6月13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25036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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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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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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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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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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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园区王小军家具厂年加工生态板1万张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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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洛阳街3号长春市电池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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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园区王小军家具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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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方元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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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年加工生态板1万张。主要工艺为裁板、打孔、组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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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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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口设置在产尘点侧方,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点对点收集,本项目粉尘产生量约为0.17t/a,经除尘效率为99%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噪声
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且采用隔声、减震、降噪处理等防治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排放标准要求。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3)废水
本项目生产不用水,生活污水排入公厕。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生活垃圾设置临时垃圾储存箱,定期由市政部门清理。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上所述,各种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均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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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