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环绿建(表)〔2019〕29号
关于长春红钻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长春红钻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广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长春红钻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春红钻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选址位于长春市绿园区西新工业集中区聚缘街与集义路交汇,总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总投资1750万元。本项目年产倒车蜂鸣器74500件、组合开关17660件、 铝端盖24000件、钢端盖12000件、前端盖-20L尿素罐24000件、后端盖-20L尿素罐24000件。
三、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阶段环境管理,采取防治扬尘措施,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采取有效的消声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噪声影响。项目运行期间,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生产废水经机器自带的冷水机处理后循环使用, 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西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汇入新凯河。
(二)项目冬季供暖为集中供热方式解决。不设置食堂;塑料部件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机收集后,经高效过滤筒进行过滤,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三)要求生产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避免噪声污染,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生活垃圾、金属粉尘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边角料外售;废润滑油、废油漆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等按危废标准设置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四、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遵守合法经营承诺的行为和现象,由企业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请绿园区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监管。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