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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关于2024年企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9 09:52来源:绿园区残疾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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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吉财税[2016]726号)文件要求,现对长春市绿园区168户企业(含达比例和未达比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时间:2025.12.9—2025.12.16
  监督电话:0431-87983060

  附件:企业信息.xlsx
长春市绿园区残疾人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8日

初审:王哲赫  复审:张哲  终审:孙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