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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春市绿园区自立街道面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公告(3号)

发布时间:2023-11-24 13:36来源:绿园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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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园区自立街道办事处于2023年4月成立,共有城市社区网格69个,为弥补现有网格长缺口,经区政府同意,现拟面向绿园区自立街道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专项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1人,工作地点在自立街道所辖社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服务意识强。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获得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受学历限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24日至2005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节点为2023年11月24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7.在绿园区自立街道公益性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3年11月份,即到2023年11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本次专项招聘采取组织推荐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如下:
  (一)组织推荐
  自立街道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现实表现,集体研究决定,按招聘岗位1:3比例,择优推荐人选,并在街道公示至少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2023年长春市绿园区自立街道面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推荐表》(附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自立街道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确定的推荐人选,并将以下材料上报到区人社局,由区人社局、区民政局负责资格复审。
  1.《2023年长春市绿园区自立街道面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推荐表》二份(自行下载打印填写),经被推荐人、街道党工委负责人签字后,在相应位置加盖党组织公章。
  2.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长春市公益性岗位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3.自立街道推荐报告一份(主要领导签字、加盖相应党组织公章)。
  (三)面试
  面试由绿园区人社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uan.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用人单位需求情况确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3.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u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对公示有问题反映的,组织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履行相应程序。
  四、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此次面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的“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由自立街道进行派岗,派岗后与自立街道签订协议,实行服务协议管理。派岗原则由自立街道制定,不服从派岗分配两次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协议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绿园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享受“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待遇。试用期内,基础工资按低一个工资等级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参与专项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凡应聘者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3.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设定并负责审核、解释。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此公告未尽事宜将发布《补充公告》。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uan.gov.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方式、时间、地点,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绿园区人社局电话:0431-86762010;自立街道电话:0431-80539209



  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