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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绿园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1 14:09来源: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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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区直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67号)、《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区现组织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旨在实现继续教育统一服务平台、统一学时规定、统一认定标准、统一证书发放目标,现将绿园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人员范围   
  全区各镇、街、区直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1、公需科目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方面内容。
  2、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三、继续教育学时规定
  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是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义务,也是法律和政策对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四、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1、继续教育学习采取线上学习方式。
  2、学习人员利用手机或电脑进行网络学习,按规定时间完成学时。
  3、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登录,也可直接进入门户网址http://139.215.200.154:9990/(进入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专业技术人员登陆), 登录后自主从7家机构(北京创联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吉林省高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盛佳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网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大众云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工业大学、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中选择学习机构并缴纳费用。
  五、继续教育学习时间
  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线上学习时间自2023年2月22日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区属事业单位线上学习时间到自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结束。请各单位组织好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线上学习。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行业和本单位继续教育工作。
  (二)强化监管。各主管部门、各单位分管领导要及时进行学时审验,确保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完成学时。
  (三)建立约束机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和重要条件,确保继续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