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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园区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09:06来源:绿园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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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园区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自身实际,为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的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体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完善绩效目标管理。
  按照区财政局深入推进“绩效管理改革”的要求,我单位对2022年度计划生育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并形成了评价报告,详细内容汇报如下:
  一、绿园区概况
  绿园区位于吉林省腹地、长春市西部,幅员面积216平方公里,总人口约71万人。辖三镇、七街、四个开发区,其中3个省级工业开发区,1个市级开发区,24个行政村、58个社区。是一个以轨道交通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现代服务和专业物流为主导产业的新城区,已成为长春市重要的行走机械制造配套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蔬菜副食品供应基地和长春市城市副中心。
  二、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和《全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工作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是响应国家号召,是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有力举措。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经济上给予一定的奖励,推动计划生育政策有健康有序发展。我们在扶助对象确认工作中严格按照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标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资格确认,严格履行申报程序,逐人逐户把关,坚决做到不落一户不差一人,该奖励的一个不漏,不该奖励的一个不奖。调查人员不辞辛苦,深入村组逐人逐户进行核实。对每个奖励扶助对象户口情况、出生日期逐一进行核查,确保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通过个人申报、村(社区)级评议、镇(街道)级初审、区级审核四个环节,区、镇、村三级建立了规范的档案。区、镇、村三级档案都由专人管理,做到档案建立规范,内容填写完整,各种要件齐全,信息变动及时。奖励扶助对象个人信息全部录入国家专网。2022年,通过个人申报、村级评议、乡级初审、区级审核四个环节确认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5157人,特扶对象1640人(其中伤残772人、死亡868人)。
  三、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吉卫联发[2022]18号《关于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我省决定于2022年7月1日起调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金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6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7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40元。因此,2022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补助金为5820元/人/年,死亡家庭补助金为7560元/人/年。特扶人数实际发放共1640人,特扶金额为11061840元。根据财教[2011]623号《关于调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奖扶标准为80元/人/月,农奖人数合计为5157人,农奖金额为4951680元。“两项制度”资金发放总额为16013520元。
  此项工作专项资金共计1601万元。其中长绿财社指[2021]9号共计976万元;长绿财社指[2022]7号共计325万元;长绿财社指[2021]8号共计96万元;长绿财社指[2022]8号共计55万元;按照长财社指[2022]1193号,区里按比例配套资金149万元。我区2022年奖扶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1日前,及时、足额发放到扶助对象手里。资金全部到位,未发生截留、挪用、抵扣、冒领、贪污扶助金等违规行为。
  四、绩效评价内容
  根据以下四个指标对目标绩效进行评价。
  1、决策指标:根据《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和《全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的要求,体现了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关怀,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实际困难,帮助家庭早日摆脱精神困境、缓解情感压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及时、足额将奖励扶助资金发放给特殊家庭。
  2、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数量指标里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人数、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残人数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死亡人数。质量指标为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时效指标奖励和扶助资金到位率,成本指标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3、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对特殊家庭的关爱,维持社会稳定水平。可持续影响指标对计划生育服务补助工作持续实施。
  4、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人数满意度(对全区符合奖励发放人群,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五、问题与工作建议
  根据上述四个指标进行绩效评价后,在项目运行中发现了如下问题:
  1、年初预算人数存在偏差。预算人数由各镇街按照往年情况进行估算,最后统计汇总上报。下一步,把任务详细分解到各乡镇,对目标人群进行摸底、登记、核实、确认,对象死亡、户口迁出或子女数据有变化等情况及时退出,对符合政策的独生子女按照标准发放奖励金。
  2、全年拨付资金大于年初预算金额。由于吉卫联发[2022]18号《关于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于2022年7月之后提高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金标准。我区严格落实经费保障责任,按照“四权分离”制度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及时、足额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绿园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17日


  附件: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