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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12 15:04来源:绿园区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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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我区有1项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经过检查验收,达到销号条件,现予公示:
  整改任务(序号三十八):
  机动车尾气污染仍然突出。截至目前,长春市机动车保有量为140多万辆,长春市小型汽车的增长率达到了18%以上,公交车、特种运输车辆等机动车尾气污染负荷也在持续增加。现有城市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与大幅度增长的机动车不配套,拥堵的交通状况造成市内机动车在停车怠速的过程中排放大量尾气,长春市的机动车尾气污染负荷持续增加。
  整改目标
  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现象,有效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发展绿色交通,倡导绿色出行。 
  整改措施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占道经营、摆摊设点、乱堆乱放,由各镇、街道执法中队负责每天巡查清理,并全年开展春季、夏季、秋季市容专项整治,全面发动各镇、街开展市容整治工作。属地各中队日常通过错时执法、延时执法等管理手段,开展攻坚式市容整治模式,坚持日巡查、日处理,发现一处,纠正一处,强化责任目标,做到月考核、季评比、年总结的方式对占道经营、摆摊设点,乱堆乱放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2018年全区共清理占道经营9982处;乱堆乱放7683处。在2019年的管理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协助各镇、街道执法中队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全面提高我区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规范停车管理。加强与工商、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对周边商贩私占停车泊位,占据人行道等行为进行联合执法,净化环境。
  (三)道路施工管理。一是优化施工方案,降低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二是严格挖掘审批,减少占用道路面积。三是控制复原时间,尽快开放交通。四是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文明施工。
  整改效果
  (一)多措并举,强化市容整治。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采取错时执法、延时执法、集中执法、联合执法、日常巡查、设岗设人等措施,力争使管理范围无死角、管理时间无盲区,做到违法占道管理全覆盖。2019年全面清理辖区内所有街路两侧、学校、医院、早晚市场及乱象易发地点的露天烧烤和占道经营。彻底清理雁鸣湖大集、清理娜奇美周边的占道经营,拆除辽阳街早市内所有私搭板棚、彩钢房等;取缔各类占道经营39583起。加强日常检查督查,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每天安排人员对各镇、街道重点区域和部位开展全方位检查,每月考核一次,每季度进行评比,年终进行总评。对重点问题将重点跟踪,重点督办,直至解决。
  (二)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整治尾气超标车辆及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区交警大队与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在三环路、四环路等尾气超标车辆聚集的区域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结合政府公开电话、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针对群众反映较强烈的区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019年区交警大队与区生态环境局共检查车辆共500台次,未发现尾气超标车辆。踏查重点企业5家,经监测,车辆均符合国家汽车尾气排放标准,辖区内公交线路车辆均为新能源或环保节能排放车辆。2019年区交警大队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联合执法80余次,出动警力150余人,清理私占停车泊位100余处,处罚违停900余件,施划停车泊位6000余个。
  (三)加强城市道路建设管护,提升车辆通行能力。2019年,我区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向市建委报批新建道路32条,审批建设项目22个(1项桥梁21项道路);结合我区道路破损程度,共对站前街等90条街路进行了小修维护。截止目前,丙十四路,完成4%道路基础施工;双丰西路,完成跨雷家沟桥梁施工;丁三十四路,完成方砖收尾及慢行系统工程;乙三路(南阳路至景阳大路),完成方砖收尾、道路面层及慢行系统工程,已竣工通车;乙三路(南阳路至飞跃路),完成部分排水管网施工;安庆路道路暗渠改造工程,实施自来水、电力管线排迁;站前街与西四环路平交路口改造,道路部分已完工;其它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各道路施工项目在保证施工进度的同时,做到“三严”,即:严格施工时间,严控施工范围,严把施工质量。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绿园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18日,共7天。
  受理部门:绿园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7608660
  联系地址:长春市和平大街2288号

 

 

 

 

 

 

 

 

  绿园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