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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问题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1-10 15:52来源:区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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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我区有1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十一)经过检查验收,达到销号条件,现予公示:
  一、整改任务:
  督察发现,部分治理工程进展缓慢,甚至弄虚作假。长春绿园、空港和皓月等3个工业集聚区和朝阳区乐山、九台区其塔木、双阳区齐家和山河、德惠市朱城子等5个镇(街道)污水处理工程推进缓慢;九台区龙嘉镇污水处理工程尚未开工建设,均无法按要求在2018年底前建成并稳定运行。德惠市未按计划实施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督察时还试图以水源涵养林工程蒙混过关。
  二、整改目标
  完成长春皓月清真产业园区(西新)污水处理厂、长春绿园经开区(合心)污水处理厂建设。
  三、整改措施
  (一)2019年8月底前,在确保绿园皓月清真产业园区(西新)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二)2019年9月底前,在确保绿园经开区(合心)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四、整改效果
  (一)全面建成西新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达标排放。
  1.加大工程施工力度,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2018年4月,西新污水处理厂项目正式开工。为保障项目顺利进展,区级责任领导加强检查调度频次,针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联系项目公司和东北区高管,研究解决方案。采用倒排工期,多点位平行作业,加大人员、机械、设备的投入等方法,西新工业集中区现场督促施工进度,保证了项目按既定进度计划实施。项目于2018年12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西新污水处理厂于2019年6月工程竣工,实现污水达标排放。
  2.加大办理力度,完备项目手续。
  西新污水处理厂项目启动以来,项目建设方积极推进相关手续办理,按要求如期取得了《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项目正式运营后,参建方委托第三方环保专业机构对环评审批报告及环保相关手续进行了环保验收工作,现已通过环保验收。
  3.加强监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为确保西新污水处理厂能够持续稳定运营,项目运营方制定了《设备操作规程》、《运行岗位巡视制度》、《交接班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强化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教育,安装实时监控在线检测设备,水质排放指标异常时,立即停止排放,及时分析、解决污水超标问题,确保污水指标正常后方可排放。
  (二)全面建成合心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达标排放。
  1.加大督导力度,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2018年4月,合心污水处理厂项目正式开工。为保障项目顺利进展,区级责任领导加强检查调度频次,针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联系项目公司,研究解决方案。采用倒排工期,多点位平行作业,加大人员、机械、设备的投入等方法,合心镇政府现场督促施工进度,保证了项目按既定进度计划实施。项目于2018年12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9年7月工程竣工,实现污水达标排放。
  2.加大办理力度,完备项目手续。
  合心污水处理厂项目启动以来,项目建设方积极推进相关手续办理,按要求如期取得了《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项目正式运营后,参建方委托第三方环保专业机构对环评审批报告及环保相关手续进行了环保验收工作,现已通过环保验收。
  3.加强监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为确保合心污水处理厂能够持续稳定运营,项目运营方制定了《设备操作规程》、《运行岗位巡视制度》、《交接班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强化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教育,安装实时监控在线检测设备,水质排放指标异常时,立即停止排放,及时分析、解决污水超标问题,确保污水指标正常后方可排放。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绿园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6日,共7天。
  受理部门:绿园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7608660
  联系地址:长春市和平大街2288号

 

 

 

 

  绿园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