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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问题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06 19:31来源:区整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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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我区有1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十三)经过检查验收,达到销号条件,现予公示:

  一、整改任务:

  长春市林业局未按整改要求核准行政区毁湿情况,仅对各县区数据做简单汇总,即上报仅有九台、农安两县(区)存在毁湿问题,督察组对上报无毁湿问题的德惠市开展抽查,仅抽查6块湿地就有5块存在毁湿开垦、采砂、排污等问题,破坏面积达500余公顷。

  二、整改目标

  完成辖区内毁湿问题排查和整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湿地充分发挥功能。

  三、整改措施

  (一)区农业农村局及有关镇街认真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及中央相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的重大意义。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区农业农村局切实履行职责,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业务工作行为,加强日常考核监督,不折不扣落实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2019年9月底前,区农业农村局和相关镇街对涉及破坏湿地等问题组织再排查、再核查、再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组织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精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2019年12月底前,区农业农村局和有关镇街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导,对确需长期整改才能彻底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强化跟踪督办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区农业农村局和有关镇街进一步建立完善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暗访抽查、及时查处和有效解决问题的机制制度,形成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强湿地保护。区农业农村局认真组织开展好举一反三,强化同类问题、本领域问题的排查和深化整改工作。

  四、整改效果

  (一)加强思想学习,提高政治站位。2018年5月29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镇街认真深入学习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深刻领会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践行新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打击破坏湿地违法行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集中打击破坏湿地违法行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二)落实保护责任,多次开展排查。2018年3月9日,绿园区根据《吉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举报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整改任务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绿园区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执法落实环保督察毁湿毁林案件整改实施方案》,把毁林毁湿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2018年4月9日,区农业农村局印发了《绿园区严厉打击破坏林地、湿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镇街、各责任单位开展打击破坏林地湿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面摸底排查辖区内湿地情况。

  2019年5月23日,依据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进一步排查毁林毁湿毁草情况的有关通知,区农业农村局印发了《严厉打击非法毁林、毁湿等违法犯罪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对破坏湿地等问题开展再排查、再核查、再整改。

  2019年9月3日,依据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开展生态问题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区农业农村局印发了《绿园区开展生态问题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组织动员各责任单位,对辖区内的林地湿地再次开展排查工作。

  在以上三次排查工作中,我区充分发挥基层林业工作管理站和林水站的组织作用,建立了“查、处、改”的分工工作机制,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全区林地、湿地资源;各镇、相关街道负责实地核查具体情况;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非法侵占湿地的行政案件进行查处。

  (三)立足排查结果,明确工作方向。绿园区共计有5个库塘湿地,分别是三间水库、民丰水库、同心湖、兴隆水库、雁鸣湖,总面积158.53公顷;有2个河流湿地流经我区,分别是新凯河和伊通河支流。经过三次摸底排查,在绿园区范围内没有发现毁湿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绿园区将严格按照《森林法》、《林业行政案件类型规定》、《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绿园区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执法落实环保督察毁湿毁林案件整改实施方案》,并建立区、镇(街)、村三级巡查网格化管理制度,做到每两周对全区湿地巡查一遍,并长效坚持,防止破坏湿地问题发生。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绿园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3日,共7天。

  受理部门:绿园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7608660

  联系地址:长春市和平大街2288号

  

  

  

  

  

  

  绿园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