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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园区就业服务清单

发布时间:2019-08-31 13:46来源: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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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就业登记
  服务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就业登记需求的城乡劳动者
  服务内容:在《就业创业证》上进行就业登记。
  受理机构:绿园区各街(镇)公共服务中心
  二、失业登记
  服务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失业登记需求的城乡劳动者
  服务内容:在《就业创业证》上进行失业登记。
  受理机构:绿园区各街(镇)公共服务中心
  三、招聘服务
  服务对象:有招聘员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服务内容:为招聘单位办理招聘登记,提供招聘会招聘展位,推荐求职信息。
  受理机构:绿园区就业服务局、各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各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
  四、求职服务
  服务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求职需求的城乡劳动者
  服务内容:为求职者办理求职登记及推荐就业信息。
  受理机构:绿园区就业服务局、各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各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
  五、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服务对象:我区常住、法定退休年龄内的未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流动人员
  服务内容:接收档案,提供档案查询服务,提供档案里相关证明材料。
  受理机构:绿园区就业服务局
  六、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服务对象:绿园区常住人口、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进行了失业登记并申领《就业创业证》的下列人员: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失地农民
  服务内容:按照法定程序分类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在《就业创业证》相关页面进行登记记载。
  受理机构:绿园区各街(镇)公共服务中心
  七、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服务对象:经绿园区就业服务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申请条件的。(1、2009年1月1日之后初次申请社保补贴,申请日未达到“45、55”的人员,累计享受满36个月的,不可再次申请。2、2008年12月31日之前,享受过社保补贴,即时达到“45、55”的,可再次申请。以上“45、55”指的是女性45周岁、男性55周岁)
  服务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上报。
  受理机构:绿园区各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
  八、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服务对象:绿园区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服务内容:对申请材料审核、上报。
  受理机构:绿园区各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
  九、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服务对象:绿园区户籍、毕业3年内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服务内容:对申请材料审核、上报。
  受理机构:绿园区各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
  十、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服务对象:绿园区辖区内、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服务内容:对申请材料审核、上报
  受理机构:绿园就业服务局
  十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变更及终止审批
  服务对象:有举办职业培训机构意愿的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培训机构地址需坐落在绿园区);已取得办学资质、需要办理变更及终止事宜的绿园区职业培训机构
  服务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
  受理机构: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十二、创业项目推介
  服务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想创业没有创业项目的劳动者;创业项目持有者
  服务内容:配合各类创业推介活动进行现场对接。
  受理机构:绿园区就业服务局、各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各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
  十三、职业培训
  服务对象: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
  服务内容:依托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提供职业培训服务。
  受理机构:绿园区就业服务局、各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各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
  十四、劳动用工信息备案
  服务对象:与法定劳动年龄内、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服务内容:在“吉林智慧人社”网站办理账户注册、新签、续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信息备案。
  受理机构:绿园区就业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