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安监局、环保局、税务局、工商局、质监局、总工会:
根据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区人社局将本溪市博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管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本溪市博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本溪市溪湖区张其寨乡张其寨村二组 法定代表人:王X波 电话:1319046XXXX 身份证号码:21022519560101XXXX 工商注册号:210500005017809 统一信用代码:91210500701843510B)”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上访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综上,现将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用人单位函告贵单位,请按相关要求将列入“黑名单”管理的用人单位列为联合惩戒对象进行管理,并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限制期限:2019年1月28日起至2020年1月28日止。
特此函告
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