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2015年两节期间市民群众文化生活,营造喜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为市民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结合本地实际,拟举办长春市2015关东年“千家万福”摄影系列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月25日——4月30日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长春市文广新局
承办单位:各县(市)区文体局
长春市群众艺术馆
新文化报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文化馆
三、活动地点
长春市群众艺术馆、拍摄家庭、企事业单位、部队等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千家万福”公益拍摄活动
为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呈现家庭团聚的幸福、外地在长人员节日的快乐、坚守岗位同志的精神风貌,在春节期间,长春市群众艺术馆将组织摄影文化志愿者开展“千家万福”公益拍摄活动。
活动时间:2015年2月11日—2月24日
活动地点:长春市群众艺术馆、拍摄家庭、企事业单位、部队、工地、车站等。
活动内容:
1、凡有意拍摄全家福的家庭可通过电话、微官网进行报名、预约。每天拍摄50个家庭,额满为止。可预约摄影文化志愿者进家庭拍摄,也可预约到长春市群众艺术馆拍摄。
2、预约报名方式及时间
可采取电话预约报名或者用长春市群众艺术馆微官网报名。
报名电话:81162888
微官网:在微信中关注长春市群众艺术馆(ccsqyg)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进入微官网,按照具体流程操作。
报名时间:2月9日—2月22日9:00—17:00
3、预约拍摄时间
在2月11日—2月24日每天预约50家。其中到市艺术馆拍摄20家,上门拍摄服务30家。
其中,到市艺术馆拍摄每天分6个时间段,每个时间段4家,预约家庭可结合实际进行选择。
8:00—10:00;10:00—12:00;12:00—14:00;
14:00—16:00;16:00—18:00;18:00—20:00
上门拍摄服务具体时间将根据您的家庭地址确定。时间段为9:00——19:00。
4、凡参与活动均有礼品赠送,同时赠送制作完成的全家福照片。在长春市群众艺术馆现场拍摄的家庭可现场领取;上门拍摄的家庭、单位等由长春市群众艺术馆负责在拍摄后3—5日内进行制作并通过快递送达。活动结束后,将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全市巡展并结集出版。
注:农历大年三十即(2月18日)14:00—24:00,将对集体坚守岗位的单位、外地在长过年的五人以上群体(如节日坚守岗位的环卫工人、医生护士、消防部队官兵、企事业单位职工、服务行业人员、养老院老人、在长农民工、大学生等群体)进行拍摄“全家福”并赠送礼品及装裱后的全家福照片。此段时间将不再安排家庭全家福拍摄。
5、摄影文化志愿者招募
为保证活动顺利有效开展,届时将由新文化报招募摄影文化志愿者50人,由长春市群众艺术馆结合工作实际要求进行岗前培训和工作安排。
(二)“我爱过大年”摄影大赛
为营造喜庆、欢乐的传统节日氛围,搭建我市摄影爱好者交流与展示的平台,激发摄影爱好者创作热情,将面向社会征集以“我爱过大年”为主题,反映关东年俗年味风情,表现当代长春百姓年俗生活的摄影作品。
活动时间:2015年1月25日—2015年2月24日
活动内容:
1、凡是反映关东年俗的摄影作品均可参加(如拜年守岁传统习俗,剪窗花,贴对联,包饺子,放鞭炮,吃年夜饭,猜灯谜,扭秧歌,舞龙舞狮民间表演,庙会祭拜以及与过年相关的题材)。
2、通过微信平台、网站等方式进行投稿。
3、活动结束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进行表彰和展览。
(三)摄影表彰暨展览
两项活动结束后,将邀请专家从征集作品中,评选优秀作品给予表彰奖励并进行展览。
活动时间:3月6日—4月30日
活动地点:长春市群众艺术馆大厅、各县(市)区文化馆
注:活动具体要求及奖项设置见《全家福公益拍摄活动方案》、《“我爱过大年”摄影大赛方案》。活动期间还将在长春市群众艺术馆展厅进行年画、“百寿图”图片等展览活动。
五、责任分工
1、活动前期策划,摄影作品征集、评选、表彰及展览筹备由长春市群众艺术馆负责。
2、馆内摄影棚布置,志愿者管理由长春市群众艺术馆负责。
3、各县(市)区区域内全家福拍摄由各县(市)区文化馆负责。
4、志愿者招募由新文化报负责。
5、活动前期宣传、跟踪报道由新文化报、长春电视台市民频道《社区办事处》栏目负责。
长春市群众艺术馆
二0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补充;绿园影协会员,自愿参加申请报名,填写登记表(标明绿园影协)20名额满为止。
入围的每幅作品.摄影师均有出行补助另外;1月5日在市艺术馆举办本次摄影活动培训。
联系电话81162806,17790080869,杜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