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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房屋产权代办事宜的真实性及收费标准的合理性
2024年7月24日,长春市南部新城保合垄上公元小区锦城物业通知办理房屋产权,依据为长春市政府第41次未登记房屋确权联合审批会议纪要,请问此事是否属实?其次,依据通知说明,收费标准内第1项为代办费,金额1350元,收费标准是否合理?法律依据是什么?另外第2项公证费,金额为500元,收费标准是否合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4-07-26 16:44:25
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绿园区管辖范围。

2024-07-30 15:26:59